1. 申請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(適用於更改個人資料)
2. 由香港註冊的醫生、專業醫療人員或相關機構的主管簽發的「傷殘類別證明書(CRR4)」
* (按此下載) ;
或
由香港註冊的醫生、專業醫療人員或相關機構的主管簽發的殘疾證明*;
或
已簽署的「授權向社署查核資料同意書(CRR/SWD1)」(按此下載)
(適用於更改殘疾類別)
3. 如屬代申請人申領《登記證》者,請一併準備
與申請者關係的證明文件。
* 有關殘疾證明文件的要求,請參閱下頁的《申請指引》 註2。
# 有關相片規格,請參閱下頁的《申請指引》註1。